1、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应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校外管理中心或学习中心组织,负责按要求做好论文收取,格式审核,答辩委员与监考教师聘请,答辩时间和地点安排等答辩前准备工作。
2、答辩小组由3-5人组成,答辩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学院本部的专业学术带头人担任,由学术水平较高的中、高级职称教师担任委员。答辩委员会成员由管理中心或学习中心从本地聘请。
3、答辩场所要悬挂醒目的横幅。答辩室布置要宽敞、庄严、整洁,参加答辩工作的老师和全体人员要佩戴证件,衣着整齐。须有空间较大的备答室。进行视频答辩的学习中心,按照学院的要求提前调试设备,保证答辩顺利进行。
4、以5人为单位分成小组,并公布,答辩前,参加答辩人员须先在备答室集中等候,按照分组情况进行答辩;被叫到者,经监考教师对其学生证查验、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答辩室答辩。
答辩程序及要求
1、 答辩由答辩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
2、 个人陈述、报告论文(设计)提要或概况,报告论文时应介绍论点、构思和主要论据,设计应介绍设计思路、主要特点及主要功能,适用范围及其它情况,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3、提问不宜少于3个。问题提出后应由学生记录,集中回答,回答问题时间不能超过10分钟;
4、答辩结束后,由答辩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评议、打分,填写评语和成绩;
5、答辩过程中每个答辩委员应做好记录工作。
评分规则
参加答辩的毕业论文成绩由两部分构成:指导教师评价占50%+答辩委员评价占50%,指导教师和答辩组按百分制给定成绩,最终成绩由两者合成后换算成等级制。
1、论文、设计质量得分占50%,由指导教师根据评审标准打分。论文要求观点正确、论据充分且论述清楚,有新意;设计要符合有关设计的要求,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否则酌情扣分。
2、答辩得分占50%,由答辩小组根据评审标准打分。其中:(1)陈述占20%。要求条理清楚,语言流畅,观点明确;(2)答辩占25%,要求回答正确,重点突出,简明扼要;(3)态度占10%,要求学术态度端正、认真,引用准确,答辩过程谦虚谨慎。
评分要求与步骤
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5个档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定为不及格:
(1)论文、设计为抄袭所得;
(2)论文、设计未完成;
(3)无故不参加答辩。
注意事项:
1、答辩学生或旁听师生必须遵守纪律,不准随意说话,交头接耳;
2、答辩学生如回答不出时,可说明但绝不能无理拒绝,非答辩人员不得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