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实习的目的与要求
生产实习的目的是使自学者获得施工管理及施工技术方面的生产实际知识,进一步巩固、加深和扩大所学的理论知识、培养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
通过生产实习应达到下列基本要求:
1、获得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单位工程施工组织及主要工种工程施工技术方面的生产实际知识;
2、学习和了解建筑工程施工的组织管理工作;
3、学习如何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工程施工中的实际问题。
二、生产实习的内容
在生产实习期间,自学者在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完成以下内容:
1、熟悉有关设计图纸,参加图纸会审工作。
2、学习施工单位已有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结合工地实际情况自行编制一个中小型单位工程(多层混合结构房屋或单层工业厂房)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进度、现场平面布置)。
3、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工地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情况,并分析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参加二个主要工种工程(砌筑工程、模板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任选其二)施工全过程的实际工作,学习工种工程的施工技术和方法;学习如何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学习并掌握工种工程的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
各工种的具体要求见附录。
4、了解施工组织机构的组成、职责范围及业务工作的内容。
三、生产实习的方法方式
生产实习期间,在工地工程技术人员指导下,参加工地技术管理工作和现场施工工作,并适当参观其他工地,以补充本工地的不足,完成大纲规定的实习内容。
通过参加技术科室的工作、完成实习内容的第1、2项要求,使自学者对施工的技术管理工作有所了解并完成业内训练。
通过参加工种工程全过程的实际工作,完成实习内容的第3项要求,增加感性知识、学习生产实际知识和经验,培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
本科室和施工现场的实习时间,一般各为半个月。
四、关于生产实习的几项具体规定
1、实习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2、实习应在市(县)级以上建筑工程公司,在工程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3、自学者持本单位或所在地自学考试办公室介绍信自行联系,并在实习前将实习时间、地点、工程内容及指导者姓名、职务等报主考院校同意后,方可进行实习;
4、凡在建筑施工部门生产第一线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技术工作满三年,技术工种工作满五年者,提出业务总结,经本单位证明确已掌握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可申请免修。申请免修须经主考院校批准。
五、成绩考核
自学者在生产实习结束后,应按本大纲规定的内容要求,提出生产实习总结报告。负责指导实习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对实习者在实习期间的表现、所从事的工作和业务能力写出评语,并由实习单位签署意见,报主考院校。经答辩、审核认为达到本大纲要求者,予以通过,成绩由主考院校直接报省自考委。
(一)砌筑工程
1、了解主体砌筑的施工工艺过程,砖砌体组砌规则及施工操作规程;
2、砖、砌筑砂浆的标号、质量要求及检查、砂浆的制备;
3、砖砌体的质量要求及保证质量措施;
4、砖筑工程的分层、分段流水施工组织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5、砌筑用脚手架及材料、工具的垂直运输。
(二)模板工程
1、模板的种类及各种结构模板的构造;
2、模板安装方法及质量要求;
3、模板的拆除及维修。
(三)钢筋工程
1、钢筋的现场验收及管理;
2、钢筋的配料及代换;
3、钢筋的加工、绑扎、安装、验收及隐蔽工程记录。
(四)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组成材料的质量要求及检验方法,外加剂的应用;
2、混凝土的制备(配料、机械设备、质量要求);
3、混凝土的运输方法、要求及技术措施;
4、混凝土的灌筑、振捣、养护方法及保证质量措施;
5、施工缝的留设位置及处理方法;
6、混凝土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附:《生产实习鉴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