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补办
所需材料
一、毕业生登记表遗失的,只能出具毕业生登记表证明
二、考生需要按毕业时间提供相应的材料,交省招办服务大厅。
1.2004年之前毕业的考生所需提供材料:
(1)毕业证照片
(2)身份证照片
(3)毕业所在地市自考办或主考学校复印的毕业生花名册照片
2.2004年(含)之后毕业的考生所需提供材料:
(1)毕业证书照片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照片
(2)身份证照片
三、正常工作日接受办理毕业生登记表证明申请,四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核。考生可在省招办服务大厅领取或通过顺丰到付邮寄业务取得。
特别提醒:请务必提供准确信息(如果因考生个人填错信息导致未查到,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每年上、下半年办理毕业手续期间不办理此项业务(具体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请您合理安排时间。
事项信息
(1)设定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考试[2006]3号)第二十条:毕业证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遗失、损毁,不予补发原毕业证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可补办毕业证明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证明。
(2)申请条件: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毕业生登记表丢失
(3)办理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县)熊儿河路街道1号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服务大厅楼
(4)办理机构: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7)联系电话:0371-68101577
(8)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