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针对河南省自学考试考生毕业生登记表有遗失或损毁的情况进行解决
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遗失、损毁,不予补发原表,可依据具体情况出具相关证明。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毕业生登记表》遗失的考生,须携带下列证件,等待审核:
04年之前毕业的考生需携带的证件有;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所在地市自考办或主考学校复印的毕业生名册
04年之后毕业的考生需携带的证件有: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经省考办核实无误后,可出具相关证明。
3.省考办每周三接受出具《毕业生登记表》证明的申请,其他时间不接受申请,办理时间为两个工作日。
特别提醒:每年上下半年办理毕业手续期间(6月中下旬和12月中下旬)及高招录取期间暂停办理,请您合理安排时间。
详情请咨询:郑州大学自考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