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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郑大自考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考点:承揽合同

[日期:2015-04-06]   来源: www.zhengdazikao.net  郑州大学自考  作者:郑州大学自考网   阅读: 114[字体: ]

  (一)承揽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识记)

  1.概念:一方按照他方的特别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成果交付他方,他方按照约定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酬金的合同。

  2.特征:(1)以完成一定工作为内容;(2)标的物具有特定性;(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4)诺成、双务、有偿、不要式合同。

  (二)承揽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综合应用)

  1.承揽人的主要义务

  (1)按照约定完成工作

  (2)提供和接受原材料

  (3)通知和保密

  (4)接受监督和检查

  (5)交付工作成果

  2.定做人的主要义务

  (1)支付酬金

  (2)依约提供材料

  (3)协助履行

  (4)验收并受领工作成果

报名方式
1.直接来我处咨询、报名。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及正反面复印件2张、2寸蓝底彩照4张 。 (毕业生应交毕业证复印件)
2.学生选择网上或电话报名,学员可以电话、QQ、电子邮件报名或者索取招生简章,在指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入学。
3.业余学生准备好个人资料和第一年学费,直接到校报名。
4.咨询电话: 0371 - 56756528 18939255817 徐老师 李老师 5.咨询QQ: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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